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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国考报名时间大概是什么时候
2016年国考报名时间大概是什么时候
提示:

2016年国考报名时间大概是什么时候

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暂时尚未下发,公告将于2015年10月中旬下发。具体考试安排可以参照2015国家公务员考试时间安排表:
公告发布:10月13日
网上报名:10月15日至24日
资格审查:10月15日至26日
确认缴费时间:11月2日至7日
打印准考证:11月23日至29日
笔试时间:11月29日
笔试成绩发布:2016年1月10日左右
面试时间:2016年3月上中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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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时间:2014年10月13日
大纲发布时间:2014年10月14日
职位表发布时间:2014年10月14日
国考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5日8:00至24日18:00
查询资格审查:2014年10月15日至26日期间
查询报名序号:2014年10月28日8:00后
报考确认缴费时间:2014年11月2日9:00至7日16: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4年11月24日10:00至29日12:00
国考笔试时间:2014年11月30日

16年国考什么时候报名?
提示:

16年国考什么时候报名?

2016年广东省公务员考试预计时间安排如下: 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6年2月9日9︰00至2月15日16︰00 注意事项: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职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在此期间招 录机关不作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职位。 缴费确认 截止时间:2016年2月16日16︰00 注意事项: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考面向“优秀异地务工人员”、“本地优秀工人农民”的专门职位的考生,无需缴纳报名考务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由系统直接确认报名。 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6年3月16日9︰00至3月22日8︰30 注意事项: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录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笔试时间:2016年3月22日 上午 08︰00—09︰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0︰30—12︰30 《申论》

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是什么时候?
提示:

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是什么时候?

报名时间: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人员可在2015年10月15日8:00至24日18:00期间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提交报考申请。 查询资格审查结果:2015年10月15日至26日期间 查询报名序号:2015年10月28日8:00后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报名序号 报名确认:2015年11月2日9:00至7日16:00 网上打印准考证:2015年11月23日10:00至29日12:00期间 扩展资料: 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条件 1、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2、年龄要求: 一般人员: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10月15日至1996年10月15日期间出生),2015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 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3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

2015年国考报名条件?
提示:

2015年国考报名条件?

2015年国考的报考条件如下: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人员,在地(市)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招考职位要求有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应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2016年国考报考条件
提示:

2016年国考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10月15日至1997年10月15日期间出生),2016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4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除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主要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央机关直属市(地)级机构职位、县(区)级及以下职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0%左右的职位用于招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地处艰苦边远地区的中央机关直属机构县(区)级以下职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根据《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61号)采取措施适当降低进入门槛。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人员,曾在市(地)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5年10月。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