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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社保卡住院1周收100元,骗医保的行为为何屡禁不止?
抵押社保卡住院1周收100元,骗医保的行为为何屡禁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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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社保卡住院1周收100元,骗医保的行为为何屡禁不止?

利益驱使和医保监管力度薄弱使得现在骗医保的行为屡禁不止。 医保指社会医疗保险。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但是自全民医保制度建立以来,发生于各家医院的“骗保”事件屡禁不止。在各类骗保行为中,既有恶性的大额骗保案,也有因医保制度设计不良所诱发的“医患共谋”现象。 为何骗医保的行为屡禁不止呢?我觉得有以下两点: 利益驱使 现在是金钱与利益至上的社会。很多医院骗取金额很大的医疗保险基金,有些用于单位基础设施建设和发放员工工资福利,有的则是自己私吞。 医保监管力度薄弱 按照相关规定,医保稽查人员只能核查住院人次、天数、病历、病种费用明细等,至于病历和费用明细是否存在不合理,甚至是否伪造都无力核查,自然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医保相关所有业务如医保定点机构的确定、医保日常考核与监管、医保基金报销业务等等,都集中于医保机构,导致监督效能的缺乏。另外,对医院和异地就医的监管缺乏部门之间的协作机制,处罚没有力度,只能对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予以处罚。故此应该建立医保经办机构和卫生部门的长效协查监管机制,加大对违规医院和医护人员的处罚和制约,建立对外地就医医疗单位的协作和制约机制。 总之,现在骗保行为泛滥,国家应该加强监管力度和完善医保制度。

抵押社保卡住院1周收100元,骗医保的行为为何屡禁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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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社保卡住院1周收100元,骗医保的行为为何屡禁不止

在淮安市淮安区就有这样一家民营医院,农村老人前来就诊只需缴纳100元钱,即可在医院住院治疗一周,包吃包住。一周之后,还有车辆负责将老人送回家。而所有一切,只需患病老人将自己的社保卡抵押在医院。真的有这样的好事吗? 去年10月,淮安市淮安区车桥镇人高先生的父亲因为脑梗塞,在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就诊。经过治疗,老人恢复良好。今年元旦,在外务工的高先生给家中打电话时得知,父亲正在一家名为“淮安仁济医院”的民营医院中住院治疗。 家人还告诉高先生,这家医院只要交100元,老人就能在这里住院一周,包吃包住。对此,高先生起初很是疑惑,后来他打听到,的确有人就花了100块钱,在医院吃住了一星期。但前提是,必须把个人身份证和医保卡押在医院,出院时才给取回。 至于为什么价格这么便宜,老人们私下猜测:“它主要靠合作医疗,就是医保这一块。”“他们这个医院,赚的不是你个人的钱,赚的是医保的钱,是公家的钱。”

住院期间赔偿规定
提示:

住院期间赔偿规定

法律分析:1、住院伙食补助费:100元×住院天数
2、营养费:500-1000元(病历有注明加强营养才有赔偿)
3、后续治疗费:二次手术的费用
4、住院护理费:50-100(每个法院支持都不一样)元/天×住院天数
长期护理费:4196元×50%×12×(5年,10年,20年,各地法院判决不一)
5、误工费:(本人工资)元/30天× 天(计算到你出鉴定结果的前一天)
6、残疾辅助器费:假肢公司确定的装配价格×20年
7、交通费:500-2000元
8、残疾赔偿金
城镇标准:32598.7×20×100%51974元
农村标准:11669.3×20×100%33386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住院赔偿标准
提示:

住院赔偿标准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住院花了2500 医保可以报销多少??
提示:

住院花了2500 医保可以报销多少??

住院医保可以报销比例一般为60%。 住院医保报销比例: 报销范围: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60周岁以上老人在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门诊医保报销比例: 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医保平时看病费用和住院费用共同计算吗?
提示:

医保平时看病费用和住院费用共同计算吗?

看来你对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还不是很清楚,目前我国有两种医疗保险制度,分别是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两者缴费不一样,享受的报销待遇也是不一样的。参保群众在医院看病达到起报线,合规医疗费用都可以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保险,但是这个仅仅是限于住院产生的费用,也就是你门诊看病产生的费用不管是多少钱都是不能报销的,都是需要自己给钱的,所以你说的平时看病和住院费用是不能一起报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