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财务制度
法律分析:我国的公立医院在2019年以前,财务内部管理控制基本上采用的都是权责发生制,甚少采用收付实现制。 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是会计中常用的两种对立的基础性记账核算方式,各有优缺点。 对于权责发生制而言,以权利和责任的发生来决定收入和费用归属期的一项原则。 对于收付实现制而言,即是当期收到或是付出的款项要计入借贷,并不管收到或是付出的款项是否是预付款,存在资金变动的事情是否已经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公立医院财务制度
财务科对医院的作用财务科对于医院活动起着分配的作用,是医院活动有序进行的重要保证: 1、提高了医院的财务预算能力。通过强化财务会计管理工作大大提高了医院的财务预算能力,因为财务会计侧重从全局角度对医院的经济活动进行考虑,督促医院构建事前、事中以及事后相结合的预算管理体系,大大提高了医院预算的准确性。 2、提升了医院财务内部控制质量,有效规避了医院的财务风险。首先通过强化财务会计可以加强对医院经济活动的监督力度,这样最大限度的提高了医院财务信息的透明度,保证了医院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其次通过强化财务管理可以完善医院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医院财务管理工作的效率。 3、完善了对医院日常经济业务的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