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建筑师报名条件和要求
注册建筑师,是指经考试、特许、考核认定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执业资格证书),或者经资格互认方式取得建筑师互认资格证书(以下简称互认资格证书),并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执业印章,从事建筑设计及相关业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第184号)(以下简称“《建筑师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建设部第52号令)文件精神,注册建筑师分为一级注册建筑师和二级注册建筑师,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证书。2019年4月国务院对《建筑师条例》进行了修订,对一级注册建筑师的报考条件进行了调整。一、实施部门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及省级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二、科目介绍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设《建筑设计》《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场地设计(作图题)》《建筑结构》《建筑材料与构造》《建筑方案设计(作图题)》《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和《建筑技术设计(作图题)》9个科目。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设《建筑构造与详图(作图题)》《法律、法规、经济与施工》《建筑结构与设备》和《场地与建筑设计(作图题)》4个科目。三、报名条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过渡办法:国务院于2019年4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以下简称“《建筑师条例》”)进行了修订,在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中,增加了学士学位的要求。为维护广大考生切身利益,确保新《建筑师条例》在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中顺利实施,2020年起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过渡方案,做好新、老考生报考衔接工作,即:自2020年度考试开始,首次报考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的应试人员视为“新考生”,报考条件按新《建筑师条例》执行;2020年前报考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且在成绩滚动期内存在有效成绩(存在合格科目)的应试人员视为“老考生”,报考条件按原《建筑师条例》执行,在成绩滚动期内没有获得有效成绩(不存在合格科目)的应试人员应按新《建筑师条例》执行。今后,凡是在滚动期内无有效成绩的“老考生”,报考时按新《建筑师条例》执行。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1. 专业、学历或职称及工作时间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建筑学硕士以上学位或者相近专业工学博士学位,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2年以上的;(2)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或者相近专业工学硕士学位,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3)具有建筑学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或者具有建筑学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7年以上的;(4)取得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或者取得工程师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5)不具有前四项规定的条件,但设计成绩突出,经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认定达到前四项规定的专业水平的。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规定的人员应当取得学士学位。2. 职业实践要求按照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申请报考人员应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报考人员应准备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统一印制或个人下载打印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以供审查。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 具有建筑学或者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2年以上的;2. 具有建筑设计技术专业或者相近专业大专毕业以上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3. 具有建筑设计技术专业4年制中专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4. 具有建筑设计技术相近专业中专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7年以上的;5. 取得助理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四、报名办法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报考人员须以电子方式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依据承诺为其办理报名相关事项。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报考人员应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考试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交费。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相关操作。报名前,须完成注册、上传照片等操作。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并知晓《报考须知》等有关内容,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信息并完成交费。报名具体安排详见各省(区、市)有关通知。五、成绩和证书管理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有效期为8年,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的有效期为4年。考试成绩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发布。考试合格,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共同用印的一级、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六、其他事项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
建筑师二级报考条件
二级建筑师证报考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符合上述(一)的报名条件,具有工程(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的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免试部分科目: 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 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三)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考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方能报考。 建造师注册后,经聘用可以在以下岗位工作: 1、以建造师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有一点需要注意,想成为项目经理必须要有建造师执业证书,但是有建造师执业证书不一定可以担任项目经理,还是要看企业实际情况。 2、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例如:可以担任建设方代表;可以从事工程质量监督岗位;也可以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和技术咨询活动; 3、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目前,注册建造师还是以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为主要岗位。国家同时鼓励和提倡注册建造师“一师多岗”,从事国家规定的其他业务。现在把二级建造师有能力并且可以担任多个岗位职务的现象,叫做“一师多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