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乃武小白菜的真实历史是什么?
清末,余杭士子杨乃武应乡试中举,摆宴庆贺。房客葛小大妻毕秀姑颇有姿色,人称“小白菜”。她本是葛家童养媳,曾在杨家帮佣,与杨乃武早有情愫,碍于礼义名份,难成眷属,只得各自婚娶。余杭知县刘锡彤曾为滥收钱粮敛赃贪墨,被杨乃武联络士子上书举发,断了财路,心怀怨隙。 他儿子刘子和用迷药奸污了毕秀姑,又把她丈夫葛小大毒死。刘锡彤为保住儿子性命和发泄私愤,便移花接木,把杨乃武骗至县衙,严刑逼供,以“谋夫夺妇”定拟,问成死罪。 杨乃武和其胞姐杨淑英、妻子詹氏不服,屡屡上诉,历时二年,前后几十堂,皆因刘锡彤上下疏通贿赂,以致官官相护,依旧判定死罪,并详文刑部。詹氏也因上告失败而获罪被拘,幸同科举人汪士屏联合士绅上书刑部辨冤,刑部侍郎夏同善驳回详文,并请得谕旨命浙江三大宪会审。 杨淑英为救弟弟,怀抱侄儿去省城探监,求秀姑据实翻供,毕秀姑深觉愧疚,当即应允。谁知浙江巡抚杨昌浚为保住自己面子和众多参审官员顶子,依仗拥兵边疆左宗棠之势,会同藩台、臬台蓄意抗命,不准毕秀姑翻供,复以“通奸谋命”定拟,上奏。 杨昌浚此举激起浙江士绅公愤,杨淑英在他们支持下,至狱中让杨乃武写冤状,冒死赴京,滚钉板告状。光绪帝生父醇亲王痛恨杨昌浚蔑视朝廷,又怕各省督抚仿效,决意替杨乃武翻案,以示警饬。 正当杨乃武看透黑暗吏治,与秀姑欲以鲜血、头颅祭告天下:“大清百姓盼望青天”之际,得到了醇亲王“大清有青天”的回答。出狱之日,杨乃武目击毕秀姑奉懿旨,被押解尼庵削发为僧,自己虽保住了命,却已一身伤残,几为废人,连举人功名也不准恢复。 人物简介 杨乃武于道光十六年(1836年)生于浙江省余杭县城内(今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镇)一个小康之家,自幼勤奋好学,为人正直。杨乃武结过三次婚,首为吴氏,次为大杨詹氏,后死于难产。继娶小杨詹氏,即案发时之妻,后直至终老。 小白菜本名毕生姑,乳名阿生,小杨乃武15岁,其父毕承祥,后来一些文艺作品中称其为毕秀姑。小白菜八岁时随母再嫁到余杭县城,其母嫁给喻敬天为妻,小白菜称喻为继父。与杨乃武是邻居,与葛品连也是邻居。葛品连之父葛奉来,早年死亡。 葛品连之母也是带子再嫁给沈体仁为妻,沈体仁则是葛品连的继父。小白菜11岁时,经其母喻王氏与葛品连之母沈喻氏订明,将小白菜嫁给葛品连为妻。葛品连成年后由继父将其荐至豆腐店当伙计。小白菜16岁时,葛品连便想将小白菜娶过门。 小白菜与葛品连于同治十一年三月初四成亲,小白菜即为葛毕氏。
杨乃武与小白菜的故事
说的是清末时期,余杭士子杨乃武应乡试中举,摆宴庆贺。房客葛小大妻毕秀姑颇有姿色,人称“小白菜”。 她本是葛家童养媳,曾在杨家帮佣,与杨乃武早有情愫,碍于礼义名份,难成眷属,只得各自婚娶。 余杭知县刘锡彤曾为滥收钱粮敛赃贪墨,被杨乃武联络士子上书举发,断了财路,心怀怨隙。他儿子刘子和用迷药奸污了毕秀姑,又把她丈夫葛小大毒死。 刘锡彤为保住儿子性命和发泄私愤,便移花接木,把杨乃武骗至县衙,严刑逼供,以“谋夫夺妇”定拟,问成死罪。 杨乃武和其胞姐杨淑英、妻子詹氏不服,屡屡上诉,历时二年,前后几十堂,皆因刘锡彤上下疏通贿赂,以致官官相护,依旧判定死罪,并详文刑部。 詹氏也因上告失败而获罪被拘,幸同科举人汪士屏联合士绅上书刑部辨冤,刑部侍郎夏同善驳回详文,并请得谕旨命浙江三大宪会审。 杨淑英为救弟弟,怀抱侄儿去省城探监,求秀姑据实翻供,毕秀姑深觉愧疚,当即应允。谁知浙江巡抚杨昌浚为保住自己面子和众多参审官员顶子,依仗拥兵边疆左宗棠之势,会同藩台、臬台蓄意抗命,不准毕秀姑翻供,复以“通奸谋命”定拟,上奏。 杨昌浚此举激起浙江士绅公愤,杨淑英在他们支持下,至狱中让杨乃武写冤状,冒死赴京,滚钉板告状。光绪帝生父醇亲王痛恨杨昌浚蔑视朝廷,又怕各省督抚仿效,决意替杨乃武翻案,以示警饬。 正当杨乃武看透黑暗吏治,与秀姑欲以鲜血、头颅祭告天下:“大清百姓盼望青天”之际,得到了醇亲王“大清有青天”的回答。 出狱之日,杨乃武看到毕秀姑听从慈禧的话,去尼姑庵削发为僧,自己虽保住了命,却已一身伤残,几为废人,连举人功名也不准恢复。 扩展资料: “杨乃武与小白菜案”因案情复杂、冤情重大、影响深远,最后秉公主审此案,为杨乃武与小白菜平反冤情的,是一位名叫桑春荣的绍兴人。 桑春荣(1801-1882),字柏侪,号百斋,山阴(今绍兴)桑渎村人,寄籍顺天宛平。先后在道光、咸丰、同治、光绪四朝为官,可谓晚清重臣。 先后担任云南巡抚、云贵总督、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兵部右侍郎、刑部右侍郎、户部左侍郎、都察院左都御史、刑部尚书等官职。 光绪元年(1875),因监犯石二越狱脱逃,不能小心防范,他被降一级留任。次年,充会试副考官。光绪四年,充武英殿总裁。 光绪五年,以老病乞休。光绪八年卒,年八十二。加太子少保衔,赐祭葬,谥文恪。桑春荣一生公廉自律,奉身淡泊,到老也没什么嗜欲,公余唯好读书。死后身无长物,门庭萧然,子孙也和普通百姓的子女一样。 桑春荣职掌刑部十余年,在刑部尚书任内,虽案牍繁重,但常亲自戡定,往往不分昼夜、不避寒暑。平反大狱,务持情法之平;纲纪秩然,虽老吏不敢欺。 他的名声在当时很大,同朝为官者都很服他。特别是他受命主审“杨乃武与小白菜”一案并秉公作出正确判断,更使他流芳清史,成为我国司法史上的知名人物之一。 同治十一年(1873),余杭同治举人杨乃武(人称杨二先生)被诬与毕秀姑(外号小白菜)通奸杀夫,屈打成招,身陷死牢,含冤莫雪。 此案经县、府、按察、督抚、钦宪等七审七决,都是严刑逼供,上下包庇,草菅人命,欺罔朝廷。地方举人生员等30余人联名向都察院及刑部控告,揭露杨、毕一案,请提京彻底审讯,昭示大众,以释群疑。 当时凡京控大案,由刑部主审,都察院、大理寺会审,叫刑部大审,又叫三法司会审。杨、毕案犯到京后,头一天即进行刑部大审,基本确实了杨、毕的冤情。时为刑部尚书的桑春荣是主审官之一。 刑部大审以后,光绪二年(1876)十二月初九日,桑春荣即带领刑部堂官6人,司官8人,仵作、差役40余人,带同全部人犯见证,到海会寺开棺验尸,终于证明了杨、毕的清白无辜,平反了一起大冤案。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为杨乃武与小白菜平反的绍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