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作业人员安全带的年限
高空作业人员安全带的使用年限是5年。凡进入生产工作场所,在距地面1.5米及以上的工作都应视作高处作业。在没有吊篮脚手架或者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的高处作业,必须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在架构、主变、杆塔及其它高处作业而又有换位的工作,不但应使用安全带还应使用安全绳。安全带及安全绳不得用于吊送工具材料或其它工作用具。安全带每年要进行一次静负荷重试验。安全带每次受力后,必须做详细的外观检查和静负荷重试验,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安全带上的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掉,更换新绳时要注意加绳套。对使用中的安全带每周进行一次外观检查。【法律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一)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作业的;(二)违章指挥从业人员或者强令从业人员违章、冒险作业的;(三)发现从业人员违章作业不加制止的;(四)超过核定的生产能力、强度或者定员进行生产的;(五)对被查封或者扣押的设施、设备、器材、危险物品和作业场所,擅自启封或者使用的;(六)故意提供虚假情况或者隐瞒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其他安全问题的;(七)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依法下达的安全监管监察指令的。
高空作业安全带有效期是几年
高空作业安全带有效期是几年。安全带使用期为3-5年,发现异常应提前报废。在使用过程中,也注意查看,在半年至1年内要试验一次。以主部件不损坏为要求,如发现有破损变质情况及时反映,并停止使用,以保操作安全。
我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高空作业人员安全带的年限
法律分析:高空作业安全带的使用年限:5年。凡进入生产工作场所,在距地面1.5米及以上的工作都应视作高处作业。凡在没有吊篮 脚手架或者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的高处作业,必须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凡在架构、主变、杆塔及其它高处作业而又有换位的工作,不但应使用安全带还应使用安全绳。安全带及安全绳不得用于吊送工具材料或其它工作用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