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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扣扣”案有感
“张扣扣”案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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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扣扣”案有感

大年三十那天,朋友圈里被“张扣扣”几乎刷屏。

点开微博关于“张扣扣”案更是热议的沸沸扬扬。评论几乎一边倒的支持张扣扣,称赞张扣扣隐忍22载,终手刃弑母“凶手”王家父子三人;更有称道张扣扣只杀三个仇人、未伤及在场的王家妇孺,是有古代侠义精神的“英雄”。

看了相关报道,大概了解了事情的起因。据判决书记载,22年前,因邻里纠纷,张扣扣母亲被王家小儿子(死者之一)打死。后王某被判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被判刑七年,并赔偿九余元民事赔偿,因减刑实际服刑三年多。

如今的惨案,便在那时种下了因。

作为一名法律人,应理性的看待问题,对这种“同态复仇”本应持坚决的反对态度。因为,他人的生命权任何人不容侵犯,因为,王某之前已在我们现有的法律制度上得到了相应的“制裁”。

但是,这件事上,却真的没有如此这种坚持的立场,反而更多的是同情张扣扣。

三条命案前,案情基本没有任何争议,按现有的法律制度,等待张扣扣的基本上只有一种可能-----一份死刑判决书。

抛开当的法律来讲,从伦理上来讲,当时的判决似乎有些不近人情:张扣扣母亲的一条人命=3年多的刑期+9000余元赔偿。

换位思考,谁能做到服从判决,谁能做到选择原谅!

现如今的新《刑诉法》规定,刑事案件的被害人能得到支持的只是医药费、丧葬费等物质损失,而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大额项目因不属于物质损失而不被支持,也就是说一个刑事案件造成的人命的后果,死者方得到的民事赔偿可能也只有几万元赔偿。

人的健康、生命是无价的,受到伤害了,犯罪份子虽然受到了应有的处罚,但对被害人方造成的伤害,在物质上却不能得到弥补,让被害人方怎能平衡。

悲剧已经发生,我们更应该思考,思考我们的制度是否存在问题。希望张扣扣的案件能对立法者有所触能,希望张扣扣案件的悲剧不再发生。

张扣扣被执死刑了,我们该如何反思,又该怎样理解张扣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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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扣扣被执死刑了,我们该如何反思,又该怎样理解张扣扣案?

陕西省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7月17日上午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死刑执行命令,对张扣扣执行了死刑。

张扣扣的父亲张福如表示: 自己不要(骨灰),放在他们那里,他们这是冤案,自己不不服气,并且永远不要把骨灰拿回来,以示抗议 。

不管什么案件,都很难做到全民赞同而没有争议。张扣扣这个案件也一样,是不是为母复仇,是不是应该判处死刑,即便张扣扣已经被执行死刑,也没能停止对于裁判的争论。

张扣扣给我们的启示,应该是情理和法治的冲突。当然,这个前提必须建立在张扣扣是为母复仇的基础,否则便是十足的残暴之徒。

当你举起屠刀之时,也必将死于屠刀之下。



20年前举起屠刀的王家人,最后也死于张扣扣的屠刀(复仇之刃)之下。虽然从情理上来说,张扣扣这种“为母报仇”具有朴素的正义感和伦理观,这是典型的以暴制暴,同态复仇的报复形式,也是对现有法律及法治 社会 的巨大挑战。违法必究,违法必惩,这是法治 社会 的根本要求,任何借口或理由都不能逃避法律的惩处。

另外,对于20年的旧案,我们不能只管判而不处理其他因此产生的问题,特别是有可能出现冤家错案的时候。我们的司法公开,我们的判后释疑工作, 合理的申诉及救济途径及救济方式,对于解决矛盾的重要性 。

再是,对于未成年人的心理疏导也是至关重要。年少的张扣扣目睹了自己的母亲因与他人纠纷而丧命,这对于一个未成年的心理冲击和心理伤害,最后需要20年后惨痛命案来结束,这是一个多么惨痛的教训。当然,这期间可能也跟张扣扣自身的经历有关系。以检察院起诉意见书对张扣扣所作的背景调查。

张扣扣自己也供述, 在外打工好多次被骗,生活工作也不太顺利。这个 社会 没有人情味,人与人之间没有信任感。从被骗以后,我不相信任何人,我只相信钱,因为钱是万能的,思想压力非常大,经常晚上睡不着觉 ”。各种因素参杂一起,最后也是本案发生的因素之一。未成年人的心理疏导,未成年人的价值观念和思想观念的培养及塑造,也是我们应当努力的方向。

张QQ一案暴露出一个问题,当年杀害他母亲的凶手只有17岁,不满18岁,判了七年,赔了9000多,是有法律依据的。法律既然已经判了,两家在行动上虽然没有什么,但心里面是不是真正的服了?很难说。表面上没什么,心里面多少还是觉得判罚不公。

张QQ当年还小,那他怎么就有了这颗仇恨的种子?是他亲眼所见母亲惨死,并在心里埋下了复仇的种子,只是当时因为年幼力所不能及,所以一直等到案发,还是在他的成长过程中,不断有人灌输母亲死了,凶手只判了七年,七年后出来照样活的自在,母亲却没了,灌输的是不对等、不公平,所以张QQ不惜赴死也要复仇的信念愈发变得坚定。这个可以从张QQ交给他父亲四万块钱养老得到验证。

问题是当法律的判决和人的心理天平失衡时,如果在判决后能持续不断跟上对受害人的心理疏导,可能这样的悲剧可以不发和少发,大家觉得呢?

我认为两家老人都不压事导致杀人恶果。假设张扣扣母亲当年不那么泼妇也不会给自己儿子留下那么大仇恨,再者王家老人也是混,明知自己儿失手将人打死,且法院判八年,3年就出来,自己心里应该明白怎么出来,不好出点钱安尉一下张家道个谦让张家心里找个平衡。不就把事化小吗。所以王家老人该死,且王家老大是政府要员。也是不懂亊,也可能以为自已有权,张家奈何不了王家吧,最后导致张扣扣为母报仇。

虽意料之中,但结果来的这么快,还是让人不胜唏嘘。

这注定是一个死扣。事实上他的行为背后是否存在着珍贵的传统美德、最真的 情感 ,或是世人的同情,都与他违法的行为无关。

武侠里的“快意恩仇”,臆想下就好。

没有谁愿意真的生活在那种环境下。

一个文明发达的国家必然是以法治国。既然享受着丰富的物质生活和安宁,就得接受法制的管理。

他的复仇,其本质就是故意杀人,无论他的行为是孝、是义。判他死刑,这就是法!





我没有经历过他的痛苦,所以我没有资格劝他大度;但既然希望别人施暴后死刑,就不能奢望自己施暴后逃脱死刑。

血亲复仇这事讨论了几千年,并没有人人信服的结论,当道德陷入困境,唯有法才能制止这种无限循环。

我理解这种结果,但让我去谴责他,我无论如何也开不了这个口。

张扣扣走了,但留给我们的思考才刚刚开始——如何才能让这样的悲剧不再上演?

我想,这才是真正应该深思的问题。



1,做人做事要留余地,不可太绝,仇恨的种子一旦种下便会结出凶残的苦果。

2,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是私力复仇还是出于什么目的,触犯法律就要接受制裁。

3,公正的判罚可以减少私力复仇。

至于对张扣扣案的理解,我们这些局外人恐怕看到的也只是皮毛,每个人可能都会得出不同的看法。

不说别的,张扣扣的父亲在儿子死后拒绝把骨灰接回来。张父的行为也很难按照正常逻辑来解释。

不过,我们不是当事人,也很难理解张父的真实想法,下面我们通过张父的角度来看看张扣扣案。

按照我们的认识,人死为大,既然张扣扣死了,张父把骨灰接回来入土为安也算是对死去的妻子和儿子一个交代。可是他却选择了不要儿子骨灰,称是因为不服气。

这位此前在本案中很少出现的老人,倒底是有苦衷还是想用这种方式来表达自己的不满呢? 在潇湘晨报的采访对话中可以看出,张父称其之所以不要骨灰盒是不服气,表示抗议。





当然,这个想法我们很难理解,作为张扣扣的父亲,如果真的认为孩子冤,那才更应该把骨灰接回来吧,拿骨灰撒气,真的可以表现出骨气来吗?

就像有些网友说的,当年案发时,妻子被人家打死,作为家里顶梁柱的张父也没有显出多么强烈的骨气。二十多年后,张扣扣犯下血案,张父又在哪里呢?

1,张扣扣案发案发当晚张父不见了,后来在采访中他承认是自己跑了。他称不跑不行,怕被报复,只是没敢回来。 这样看来,张父也不是多么有骨气的人啊,最起码没有他儿子有骨气。

2,谈起当年妻子被打死一事,张父也是不满,他称当年是对方家的老二打死的老三是顶罪的,而老三被判了七年,最终才坐了三年半牢。对方没有道歉,赔偿也不到位。 可以看出张父对于当年的事情也是耿耿于怀,可是他在这二十年间都做了什么呢?我们不得而知,或许是在忍辱负重为了给孩子打工赚钱,或许只是选择了一种逃避现实的生活。

3,对于怕不怕对方报复,张父曾称“我不怕,让他们来,只要他敢进我的院子,我就敢把他杀掉。”可是他却在案发那天躲出去了,可见说话和做事还是有区别的。 退一步讲,先不说张父怕不怕,作为一家之主,他真的应该阻止张扣扣,可是他和儿子的联系并没有那么紧密,最终酿成了无法挽回的后果。





1,真的是为了表达不满,不认同这个结果。

2,只是出于某种为自己减少麻烦的目的。

3,迷信不让杀人犯入祖坟。

4,心结打不开,不愿意面对儿子的骨灰。

看了上面的内容,我想每个旁观者心里都会有自己的答案。 而至于张父为什么这样做,恐怕只有他自己最清楚了。

尘埃落地,孰是孰非都是虚妄,我们这些旁观者能做的就是安安稳稳地当个遵纪守法的普通人,仅此而已。





张扣扣于昨日被执行了死刑,付出了惨痛的代价,这个案件也算是落下帷幕了,这段长达20多年仇恨纠葛也彻底的斩断了。但是想到这件事,想到张扣扣的行为,还是会让人觉得唏嘘不已。因为双方都付出了生命,都是“受害者”,而这一切的根源却来自于冲动,来自于法律知识的淡薄。

如果22年前,张扣扣一家和王自新一家,能够理智一些,以正确的方式解决这场邻里纠纷,而不是直接采用暴力,或许张扣扣的母亲不会死亡,王自新一家三口也不会惨死在除夕夜这天。因为王自新作为父亲的失职,因为王正军年少妄为和法律意识淡薄,让张扣扣亲眼见到母亲惨死的状况。从此仇恨的种子就在他的心里种下了。现在想想邻居之间因为一点小矛盾就大打出手,最终落得家破人亡,这又是何必呢?

说实话,我相信很多人都是同情张扣扣的,这种同情不是觉得他没有错,而是同情他成了仇恨的牺牲品。因为自古以来“杀母之仇,夺妻之恨”都是常人无法忍受的,所以张扣扣母亲的死亡必然给他造成了巨大的心里阴影和伤害,导致他过了20多年都无法排解,无法忘怀。这20多年里,他心里的压抑和痛苦,我想没有人能真正的感同身受。

但是这种事情已经发生了,王正军也得到了法律的制裁,张扣扣也应该让自己从痛苦中解脱出来,现在因为未来的路还很长,日子还要活下去,不能因为别人的错误,就不放过自己。尤其是在生活不如意的时候,更应该告诉自己要努力,而不是自暴自弃,不是这种不计后果,不顾法律的残忍复仇。因为自己人生会毁掉不说,还会让无辜的人受累,引起巨大的 社会 负面影响。

当然我觉得这种惨剧可能也源于家里人关心的缺失,所以看到张扣扣父亲指责儿子,还公开表示不要儿子骨灰的行为,我真的觉得张扣扣的悲剧人生,有一部分人是他家人造成的,试想一下所有人都忘却了这段伤痛,只有你还记得,这不是更煎熬吗,所以假如家人能够多关注一下张扣扣的心里状态,让他能够感受到爱,感受到希望,或许一切都会改写吧。

如今张扣扣的案子已经终结了,从这个案子中我们都应该学会宽容和冷静,不要为一些小事就动手,也不要再让这种悲剧重演了。



以前看到过这个案子的介绍,说张扣扣的母亲是个远近闻名的泼妇,那种能够堵着门骂一天的人,村里人没有人敢招惹她,案子里涉及的两家人原本关系算是好的,因为她堵着门骂,导致年轻气盛的王家兄弟下了死手,把人给打死了。王家兄弟当时肯定是恨得想杀人,但未必真的就想杀死她,即便下手重害死了她,事后未必不后悔。量刑较轻一个考虑是未满18岁,一个考虑是张扣扣的母亲名声不好,村里人厌恶她。这些事情大概没有人对张扣扣讲过,毕竟算得上敏感话题。如果讲了这些,或许结果会不同?

张扣扣的行为是相当恶劣的,故意杀人,而且是残杀, 社会 影响极坏。事情刚爆出来的时候,“为母报仇”成了很多人关注的焦点,王家兄弟被看作村霸、恶棍,对中国人来说这是一种很正常的情绪化反应。孝道,尤其是孝敬母亲,在中国文化里占据着重要地位。在孝道与恕道之间,选择前者的可能性更大。可是,即便心里无法饶恕,也还不至于非要置法律于不顾,公然杀人。张扣扣的动机有几分出于孝道,几分出于泄愤,不好推断,但肯定有将生活的不满归罪于王家兄弟的因素。

我们常说看问题要设身处地换位思考,实际上很多事情根本没办法这样,只要一想到那些可怕的情境,我们就会本能地抗拒。很多时候,事情不发生到自己身上,根本没办法预料自己的反应。人不能情绪化,不能想当然,要对暴力,对任何暴力,都心存警惕。

人们永远忘记了当年的事实是:

张扣扣母亲撒泼耍赖先追着吐人口水,人家忍无可忍发生争持,张母又拿铁锨打人,才被对方(不满17岁)拾起木棒一下失手打倒后不治身亡的,后来法律也给于公正处理!

为什么人们不顾当年事实,替张扣扣这个穷凶极恶滥杀无辜的狂魔 鸣冤叫屈,价值观严重扭曲 真让人痛心不可思议!都醒醒吧国人们!不然我们这个民族真的没希望了!






1996年8月27日,张扣扣家邻居王自新的三子王正军因邻里纠纷,将其母伤害致死。同年12月5日,法院鉴于王正军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张母在案件起因上有一定过错等情节,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王正军有期徒刑七年,王自新赔偿张家经济损失9639.30元。



张扣扣对其母被王正军伤害致死始终心怀怨恨,加之工作、生活多年不如意,心理逐渐失衡。2018年春节前夕,张扣扣发现王正军回村过年,决定报复杀害王正军及其父兄。最终在2018年2月15日(农历除夕),将王正军、王校军、王自新残忍杀害。




之后,张扣扣使用自制燃烧瓶点燃王校军家用轿车,致车辆后部烧毁。张扣扣逃离现场后,于同月17日7时许到公安机关投案。



张扣扣被判处死刑没有任何问题,他是罪有应得,理应合法惩办,但这个案子的影响力这么大,轰动全国,有很多地方时很值得我们思考的。




1. 邻里之间的关系,邻里和睦很重要,俗话说的好,远亲不如近邻。像这个案子里出现的, 邻里不睦居然还闹出了人命,从而引发了二十多年后的血案 ,导致两个家庭都永久地离开了这个世界,这是很不幸的事情。




2. 张扣扣一直想报仇的这颗心只是一个种子,加上生活上的一些遭遇,逐渐心理失衡,燃起了杀人的怒火,最后走向罪恶的深渊,这是导火索,所以我们的自我调节能力非常重要, 如何在困境中保持理智,冷静地做正确的事,也是我们要思考的。




3. 从张扣扣作案到最后结束,他有很多时间都是不理智的,杀完两个,还要去再杀,给人家灭门,后来他已经杀红了眼,没有了理智,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最后他又去认罪伏法,说法后来他冷静下来后又醒悟了。




在那一刻,他没有想过尊重自己和别人的生命,但凡能多想一些这方面的内容,他也不至于最后跑到王家把最后一个人杀掉。






张扣扣作为儿子来说,我们一般是可以理解的,毕竟杀母之仇,从古至今,不共戴天,而且从小失去母爱,对张扣扣也是一种伤害。

但是,家有家规,国有国法,在法制 社会 的现在,作为一个退伍军人,无视法律,知法犯法,又不容宽恕。如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是一句空谈, 社会 岂不是乱套了?

所以,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要学会取舍与进退,考虑代价值不值,责任能不能担当,再去行动

张扣扣案件的思考和感悟 案例分析:人活一口气的现实体现
提示:

张扣扣案件的思考和感悟 案例分析:人活一口气的现实体现

张扣扣案件的思考和感悟,每一个社会性的事件,也许就是推动社会公平正义的力量 不出所料,张扣扣最后还是被执行死刑。确实不是所有事都能够合理合情得以善终的。 二十多年了,仇恨的种子依然没有消解,也许这种结果是他想要的。只有欲望而无行为就会产生瘟疫。这是哪个哲学家说的记不得了。把憋在心中的一口气狠狠吐出来,张扣扣案例分析:也是人活一口气的现实体现。 每一个社会性的事件,也许就是推动社会公平正义的力量。无论从法制的角度还是敬畏的角度,告诫一些人做事不能太绝,当弱小的个体无力抗争时,用生命力量来最后一击,也会石破惊天的。 对于生无眷恋的人来说,死对他们没有震慑力,反而是一种解脱和渴望。法律只是规范人们行为的最后防线。 在我们的文化里,死常常是一种诅咒,恨到极点,就企图从肉体上消灭对方。死也是一种失败,不得好死”,成了百姓骂人最常用的攻击性语言。谁又能保证自己长命百岁,晚年无病无灾不死呢。 其实还有一种比死更残酷的惩罚,就是让他思想彻底死了,没有任何念想,肉体还苟且活着。 所以,送壮汉上路”,其实更是一种让人荡气回肠的选择。 从20多年前的张母被害,到2018年的王家父子三人被杀,一起因邻里纠纷引发的仇恨,就这样成为两起命案,看的人很沉重,很痛心,很闷。 首先来说,张家损失可谓巨大。张福如20年前没有了老伴,这又失去了儿子,何况儿子还未结婚成家,按农村的说法,老张家这是绝后了,的确让人同情和怜悯。但是张家的问题还是不容忽视的,比如张父说凶手还活着,这是个冤案,老二才是杀人凶手,我不服……”这一句话,足可以把儿子张扣扣所谓的复仇义举”推进万劫不复的深渊。既然你们不认可20多年的那个判决,认定了老二,为何又杀了那无辜的父子三人呢?特别是王父和老大,根本没动手,中国人常说冤有头,债有主”,那么张扣扣的此举算什么?再说王家老三吧,按张家的说法,这个老三你们既然早就认定他是被王家拿来顶缸的,何必复仇时也拿他来顶缸呢? 好吧,再退一步,张家父子之间没有交流,张扣扣不了解情况,不知道谁是杀母凶手,那张扣扣苦心经营的复仇”还有意义吗?张扣扣算不算滥杀无辜?他又算哪门子英雄呢?难道仅仅因为他们是弟兄?是父子?他们就统统该死? 从张父的答记者问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失去母亲的张扣扣,很少得到父亲的关爱,更别提良好的教育了。作为张家的独根独苗,张父和张姐是不希望扣扣去复仇的,因为这样的代价太大,但又没及时和扣扣沟通,而是在多年的种种不顺”中加深了仇恨,并把这一切不幸全部归结于王家。 可是扣扣的母亲汪某当年如果没死,追着往别人脸上吐口水,大家又会如何评价这个张妈妈呢?人生如棋,一着下错,满盘皆输。 其次,我们来看看王家。老二说了一句痛定思痛的后悔话:这个事,没有赢家”。人生没有如果,老二以前也没这觉悟,好男不跟女斗”,老二如果记得这句话,当年的那个矛盾也许就不会升级了吧?一切因老二开始,一切又是老二来终结,这对老二来说,实在是个深痛而又悔之不及的教训。 冤家宜解不宜结。老王家父子四人,年富力强,在农村来讲,一般都是强势家族,俗称惹不起”,遇到了汪氏,确是个例外。舆论的风起,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王家的势力看起来比张家大太多,这种力量对比的不平衡,人们习惯的弱势心理不无推动。因为每个庄上都有那么几个大户,人丁兴旺,有时候讲理有时候不讲理,反正膀大腰圆,横几下也是有的,只不过有的人忍了,有的人没忍,于是就诞生了那句江湖名言:出来混的,总要还的”!皮锤大了就是爷”的思想,在目前的农村不无反应,而法治教育、公理教育显然没落实到位,大家认为的那个公平没有得到。明知不对而拍手称快,这种现象的一定量存在,戾气就会越积越多。 最后,公权力的行使。诚然,在此案中,并没有发现公权力滥用的情形,网友们也不必选择性视听,但笔者还是要针对社会上存在的一定数量的司法不公现象说一句: 作为政法机关工作人员,代表国家和人民执行法律公权,一定要公平公正,依法办事,所办之案更要经得起质疑,对得起良心,不枉不纵,才能树立公信力,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党和国家的重托,切实担负起人间正义”的铁扁担职责,守好老百姓寻求公道的最后防线,也是血案减少的重要一环。 如然,善莫大焉! 张扣扣案件已盖棺定论,但他的案件却引起人们的深思。小时候,我居住在农村,父母都忠厚老实,受尽村人欺凌。在我家屋后,有一邻居,家有兄弟三人,仗着兄弟人多,经常欺凌村人,做一些偷鸡摸狗的勾当。一次,他家在我家厨房后面建一猪圈,根本就不打招呼,强行建成。我那时很小,父亲又到外面去打工了,母亲跟他们理论,他们根本不听。猪圈建成,猪粪四溢,臭味熏天,苍蝇横飞,我家根本无法吃饭。父亲回来后,很生气,找他家理论,他家还拿锹,木棒等欧打父亲。当时我就有复仇的心理,后来幸亏奶奶不停劝告我们,后来我努力上学,屁得比他家强,他家又对我爸恭恭敬敬。报仇应采取更好的办法,不能走极端,视法律为儿戏。愿社会少点恃强凌弱,多些关爱。 这是一个典型的社会悲剧,可以发生在中华社会的任何朝代,一个人,一个社会,一个民族在正常情况下都要心存善念,才能最大限度的避免不必要的悲剧的发生。 看问题要客观全面,张,王两家开始的时候也都是正常的社会分子,谁也不想到今天的结局,如果说张家母亲泉下有知,也会悔不当初,如果当初能心存善念,不撒泼任性,,哪怕稍稍理性一点,也不会到今天这个最坏的地步,何况原来两家的关系是不错——应该是很好的,。王家老三失手致人死命,判刑七年也不能说法律不公。(案发时还不满18) 关键是后来,大家都没有心存善念,都没有退一步,放一着,舒缓矛盾,换位思考,才造成今天这个最坏的结局,这也是全社会要痛定思痛的,冤冤相报何时了,和谐社会很重要,但愿今后悲剧不要再有续集。 两败俱伤,都不是赢家。 警示和教育是双面的,叫(教)人不效仿,就要一开始出现了问题,处理的人要公平公正,要好好安抚被伤害多的一方,而不是这么多年,从一个小孩长成大人,还当过军人,心里依然是那没有化解的仇恨。 我想到温州有一个很好的组织,在问题发生后,首先就是组织几方来协调处理问题,于情于理于法于双方的现实解决问题,而不是谁有本事就向着谁,而更更多的是向弱势的一方倾斜。 没有人愿意生出问题,可能就是生长,来自父母的遗传,也或者自身的各种…………,既然这样发生了,参与调解的人们就应该从各个方面去解决问题。法律是生冷的,而调解是温情的。 1.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工具。而中国目前的法律尤其牛逼,它是塑造社会秩序的工具。旧有的一切公序良俗,一旦不符合法律就要被重新塑造,还活在旧时代的人就等着被继续恶心吧。而那些放弃自己旧有的道德,拥抱新的罪与罚观念的人,会看到他们的世界变得越来越好。 2.在法律的世界里,逃罪是唯一的道德。所有想要捍卫自己信念的人,一定要记住,任何事情在做之前,先要把罪逃脱。 这个案例值得政法系统和教育系统和广大民众好好体会什么是社会治理。自古以来,人类在追求安定生存环境的过程中,慢慢地形成了社会群居关系,这种关系由于物质交往获得的不平衡致使社会出现了阶级,有了争夺,有了不平等,从而造成矛盾。这个案例往大的讲,是人类文明进化还过程中的污点,往小的说,这是一个小的社会群体缺失人文关怀,治理混乱的极端体现。很多事情从单个事件来看是不完整的,要把事件放到这个事情发生的场景里来分析,做系统的比较和处理,并加以总结升华到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治理范围来对待。